您好,欢迎来到全球供应商网!请 |免费注册

产品展厅本站服务收藏该商铺

济南思明特科技有限公司

免费会员
手机逛
13969191541
济南思明特科技有限公司

Technical article

技术文章

当前位置:济南思明特科技有限公司>>技术文章>>消防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系统一般要求

消防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系统一般要求

发布时间:2025/7/638

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设主电、充电、故障和应急状态指示灯,主电状态用绿色,故障状态用黄色,充电状态和应急状态用红色。
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设模拟主电源供电故障的自复式试验按钮(或开关),不应设影响应急功能的开关。
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能在空载、满载10%和超载20%条件下正常工作,输出特性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。
当串接电池组额定电压大于12V时,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对电池(组)分段保护,每段电池(组)额定电压不应大于12V,且在电池(组)充满电时,每段电池(组)电压均不应小于额定电压。当任一段电池电压小于额定电压时,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发出故障声、光信号并指出相应的部位。
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在下述情况下发出故障声、光信号,并指示故障的类型;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,当有新的故障信号时,故障声信号应再启动;故障光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。
故障条件如下所述:
充电器与电池之间连接开路;
应急输出回路开路;
在应急状态下,电池电压低于过放保护电压值。

 

相关技术资料 相关产品

消防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系统一般要求

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性能

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基本功能试验

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基本功能试验步骤

 

汽车零部件耐压爆破试验系统

应急灯综合测试仪

低压气密性测试试验机

水下灯

 

 

 

标签关键词:

上一篇: 阻火器阻火性能试验方法和要求

下一篇: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性能

在线询价

X

已经是会员?点击这里 [登录] 直接获取联系方式

会员登录

X

请输入账号

请输入密码

=

请输验证码

收藏该商铺

X
该信息已收藏!
标签:
保存成功

(空格分隔,最多3个,单个标签最多10个字符)

常用:

提示

X
您的留言已提交成功!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回复您~